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中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5月14日上午9时,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走进陶成中学,开展了一场以"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重点对全体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严禁未满16周岁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法治教育。

宣讲活动中,宣汉交警宣传民警结合中学生出行特点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通过事故案例剖析,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了步行、乘车、骑行等方面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了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识别交通信号、乘坐车辆时的安全要点等实用知识,引导学生们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针对当前部分学生违规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俗称“小黄车”“小绿车”“小蓝车”)的现象,民警进行了重点强调和专题教育。民警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民警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一是法律层面,明确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二是安全层面,分析未满16周岁学生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骑行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责任层面,强调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警通过展示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真实案例,用血淋淋的事实和惨痛教训为全体学生敲响了安全警钟。
此次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受到了陶成中学师生的一致好评。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遏制了学生违规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现象,为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宣汉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家长会、家校联动等多种形式,推动交通安全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提升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为学校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通讯员 曾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