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4月9日,宣汉县双河中学组织召开了年级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会议。

会议在学校行知楼四楼小会议室举行,参会的有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安办所有工作人员及年级正、副主任。会议由安办主任主持。
结合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书记、校长→副校长→行政处室、年级组→班主任、科任教师,建立了宣汉县双河中学年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年级主任是本年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年级内各项安全制度执行到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校级安全管理部门(如安办或总务处)。
年级负责组织本年级内的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确保教室、实验室、宿舍、操场等场所安全。协助门卫管理校外人员进出登记,防止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定期检查年级使用的设施设备(如电器、楼梯、消防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报修,建立台帐(班级安全隐患整治台帐和年级安全隐患整治台帐),每月25日前上传安办。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心理关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发现严重心理危机及时告知班主任、家长,并转介专业机构。
年级结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制定本年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参与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救护、通讯联络及后勤保障。协助落实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确保年级在突发事件中应对有序。
年级主任与班主任、心理教师、宿管等岗位协作,形成年级安全管理闭环。定期向校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年级安全工作情况,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的建立和更新。
年级主任检查年级内“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履行安全职责。参与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期末考核年级教师),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进行了总结和强调:年级安全管理要做到常规化、常态化;年级要抓好季节性安全、阶段性安全、突出性安全、重点领域安全;年级主任要做到“四要”(传达、落实、监督、考核)。年级主任的职责涵盖日常管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学生教育及跨岗位协作等方面。年级安全管理是学校安全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过明确职责、落实制度和强化监督,能够有效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秩序和稳定。(通讯员 喻志鸿 刘应 姜勇)
宣汉县双河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