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行为,增强学生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近日,宣汉县新华镇中心校特邀学校法治副校长、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巴渠佑苗·蒲公英”团队检察官熊娟,为全校师生开展“防欺凌”专题讲座。

讲座中,熊校长结合“巴渠佑苗·蒲公英”团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使命,立足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校园安全实际,以“认清欺凌危害,筑牢法治防线”为核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典型的校园案例展开讲解。首先,她通过情景描述和案例剖析,详细解读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及常见形式,包括肢体欺凌(推搡、殴打)、语言欺凌(辱骂、嘲讽)、社交欺凌(孤立、排挤)、网络欺凌(造谣、传播隐私)等,明确指出“看似玩笑的恶意行为”可能构成欺凌,打破学生对欺凌的认知误区。随后,熊校长从法律视角出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条款,深入分析了校园欺凌对受害者(身体创伤、心理阴影)、欺凌者(校纪处分、法律责任)、校园环境(破坏秩序、影响风气)的多重危害,特别强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样需承担相应责任,引导学生树立“敬畏法律、尊重他人”的底线意识。
针对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熊校长结合检察工作实践,传授了实用的“自我保护四步法”:一是保持冷静,避免与欺凌者正面冲突,巧妙周旋;二是明确拒绝,用坚定的态度表明立场,震慑对方;三是及时求助,牢记“不沉默、敢报告”,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或学校求助,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四是留存证据,妥善保存聊天记录、录音、视频等,为维权提供支持。同时,她鼓励学生拒绝参与欺凌,不做冷漠旁观者,看到欺凌行为及时制止或报告,共同守护校园安全。
此次防欺凌专题讲座,既融入了检察官的专业法律视角,又结合了“巴渠佑苗·蒲公英”团队的未成年人保护实践经验,内容实用、形式生动,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并掌握了科学的应对技巧和法律求助途径。(通讯员 向亚亚 唐启艳)
宣汉县新华镇中心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