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熟悉的儿歌伴随着每个人的童年,也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植入同学们的心中。近日,这样的暖心故事,就发生在达州市第一中学校的两名学生身上。
2024年10月27日,达一中凤凰校区初二年级28班王振宇、冉啟炙两位同学,在莲花湖中迪一期小区外的路边,拾得1000元现金。他们在原地等待许久,没有失主前来认领。于是,两人来到莲花湖派出所,将全部现金交给警察叔叔。随即,莲花湖派出所致电我校,对两位同学的拾金不昧行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
据班主任李燕老师反映,王振宇、冉啟炙两位同学平常就乐于助人,表现良好。这两位同学面对利益诱惑,不为所动,拾起的是文明之花,传递的是美德之光,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展现了当代达一中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一次拾金不昧的行为,不仅折射出一所学校的风尚和文化,更能彰显出一座城市的温暖与文明。这样温暖的“小事”,时常在我们的身边上演,让我们为这两位品学兼优的少年点赞!
达州市第一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