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6月14日,宣汉县委依法治县办、达州枫桥学院宣汉分院、宣汉县司法局在达州枫桥学院宣汉分院组织开展了2024年全县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专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培训。达州开放大学宣汉分校分管校领导向晓舟参加会议,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专调委会人民调解员、片区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小波作开班仪式讲话,强调:开展人民调解培训是适应新形势发展、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建设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的现实需要,全县各调解员要切实强化“六会”(即“一看、二听、三辩、四公、五学、六践”)调解能力建设,主动履职尽责,当好“四员”。一是当好普法教育“宣传员”。将日常的法治宣传和矛盾调解工作相结合,在调解矛盾的同时向人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结合入户走访、现场法律宣讲、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突出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二是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坚持源头治理,以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为契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化解家庭婚姻、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调解工作格局。三是当好服务民生“联络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构建直达群众家门口的民声呼应“快速通道”,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政策宣讲到基层一线。四是当好特殊群体“教导员”。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走访帮扶活动,深入“特殊人群”家庭走访,全面排查“三失三气”人员,防范化解重大隐患风险,对特殊人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
培训会上,县调委会负责人朱明前采取以案释法、法条解析、政策解读等方式,重点就人民调解重要意义、人民调解工作方法,调解技巧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县司法局促进股股长胡亚锋解读了2024年新修订《达州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办法》。
今年以来,宣汉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截止目前,成功调解各类案件1388件,调解成功率达99.71%,预防纠纷376件,挽回财产损失260.51万元。(通讯员 潘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