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宣汉县关工委、县家促会、县检察院法治宣讲活动走进宣汉宏远学校。宣汉县关工委副主任、原县教育局局长邓本克,县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团团长、县家庭教育促进协会会长祝华昌,县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团副团长王建国,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郎美淋参加活动。
宣汉县关工委副主任邓本克强调了在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它是司法常识教育与法治精神和社会公德教育的有机结合,希望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他说他见证了宏远学校的发展和壮大,宏远学校是达州市一所高规格的优质民办学校,希望宏远学校越办越好,为国家和家乡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地方教育做出更大贡献。
本次法治宣讲活动的主讲人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查部副主任郎美淋。她首先介绍了县人民检察院“巴渠佑苗·蒲公英”团队。该团由23名检察官组成,各检察官分别担任23个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本次宣讲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作为依据,结合当代中学生生活实际展开普法教育。
郎美淋主任首先讲述了犯罪的概念以及刑事责任年龄等内容,告诫孩子们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必须崇尚法律权威,严守法律红线,懂得并规范自己的行为,否则所有犯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她强调,为了预防网络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经学校允许,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由学校统一管理。随后郎主任还给同学分享了“交友不慎误入歧途”、“校园欺凌引发悲剧”、“微信骗人致犯罪”三个法治小故事。讲解中她还结合视频、动画、图片等资料,深入浅出,幽默风趣,以发生在未成年人生活中真实案例教育学生,不仅起到了警示作用,也有利于同学们树立高度的法治意识,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最后,郎主任给同学们讲述如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她将此总结为四句话: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并对每一句话展开详细论述。郎主任的讲话贴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宏远的同学们认真聆听,不时爆发出阵阵掌声。
本次法治宣讲活动提升了宏远中小学生预防违法犯罪意识,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责任意识。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告诫广大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学会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宏远的同学们在活动中积极认真,秩序井然,展现了宏远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这次活动受到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社会的好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通讯员 余明伟 桂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