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川工发[2022]号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的通知精神,2月24日达川区米城乡中心学校组织召开行政会,参加了全省工会干部学习贯彻《工会法》专题辅导班的学习。2月25日,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
老师们主要围绕工会组织的性质、职能、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工会组织怎样履行职责、等方面展开学习
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工会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组织要热情为工会会员服务,工会干部要热爱工会工作,要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在实践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充分保障工会权利,严格履行工会义务,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通讯员 张科)
达川区米城乡中心学校,11.9消防安全演练,米城乡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