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派出所民警到樊哙中学进行血液采集。抽血是对公民信息采集,入档。其目的是录入信息库,进行 DNA 比对。以后会通过信息库与现场痕迹核验,确定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各班班主任通过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教育,遵纪守法、预防犯罪的意识,全校形成了“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通讯员 桂花 杨娇)
宣汉县樊哙中学,进行血液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