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县新华镇中心校根据《宣汉县财政局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秋季支持法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的通知》(宣财教[2021]74号)和《宣汉县财政局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宣财教[2021]62号)的文件精神,组织全体班主任老师(含幼儿教师),召开了2021秋季学生资助工作会,会议由学校负责资助工作的同志主持,并进行业务培训。
会上要求:此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受助学生数据量比以往更大,各村小和中心校各班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是务必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班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奖优,不得轮流坐庄。二是务必精准采集受助学生信息,精准填报资助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资助(即不得将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寄宿生纳入非寄宿生补助范围,也不得将未享受生活补助的非寄宿生纳入寄宿生补助范围)。其中,我校送教上门学生按照学籍所在学段确定补助标准。三是必须准确填报学生本人社保卡账号,严禁提供教师或他人卡号,严禁违规代持或截留学生社保卡发生资金冒领或再次分配现象。四是凡学生符合享受条件但因漏统、关键性数据缺失或过定案时效等原因导致应享而未享的,由责任人自行出资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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