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顺利施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5月27日,宣汉县三胜中心校对幼教班级常规工作进行了细致督查。
督查人员通过聆听随堂课、查阅备课记录、翻阅课堂练习本等,对其是否存在提前教授小学课程进行了督查;再随机询问部分孩童,对老师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进行了解;座谈中,对每位教师的常规教学给予十分中肯的点评和建议,同时强调幼儿教师不得泄露幼儿及家长信息。
该校从事幼教工作的同志均表示,一定要认真研读《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日常工作中一定对照《实施细则》规范自身言行,一定要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通讯员 岳静 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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