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贫困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10月29日,在宣汉县塔河镇中心校一年级二班教室,班主任雷志鸿老师正在向前来参加家长会的家长和学生宣传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新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宣传教育惠民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资助,当日,宣汉县塔河镇中心校组织召开了家长会。会上,各班就教育惠民政策,重点就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新政策向家长和学生作了认真宣传,并详细说明了补助费发放工作的评审、公示、学生信息采集及发放方式等事宜。
“我们通过召开家长会,在校园里设置学生资助宣传栏、张贴资助政策,利用微信、QQ群等方式就是要让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户晓,确保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既不超范围资助,也不能漏掉符合条件的任何一人。”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向晖介绍说。(通讯员 向本兵)